宜宾中心城区12月18日起实施机动车限号 新能源汽车等不受限

2025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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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自网络)

封面新闻记者 伍雪梅报道: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,近期盆地部分城市有颗粒物污染风险,宜宾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,从12月18日起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。


宜宾市于12月17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在黄色及以上预警后的第二天至预警解除,实施机动车限行。根据宜宾交警发布的信息,此次限行范围包括宜宾市翠屏区(老城、江北)、叙州区(柏溪、南岸)、三江新区城市建成区道路。


限行规则与车型分类

黄色预警期间,全天禁止重中型燃油货运机动车、工程作业车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;

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,除上述外,7点至20点禁止轻型、微型燃油货运机动车在本市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,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实施尾号限行(如周一限行1和6、周二限行2和7等),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。


不受限车辆


  • 军用车辆、警务车辆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、无线电监测车、保险勘验救援车辆、银行运钞车辆、环卫作业车辆等

  • 新能源汽车、燃料为CNG(压缩天然气)或LNG(液化天然气)的货运机动车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公交车、出租车(含网络预约出租车)、教练车、校车、单位通勤车、邮政专用车、残疾人驾驶的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、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

  • 园林绿化、道路养护、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,农副产品运输车(遵守货运车辆限行规定)

  • “使”“领”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,需驶入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(气)站燃油的汽(柴)油专业运输车辆,确因城市生产、生活需要申请通行许可的其他车辆


宜宾交警建议,起点及目的地不在限行区域的限行机动车可绕行G85银昆高速、G93成渝环线高速、S4宜宾绕城高速。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处以罚款(小型载客汽车罚款100元,货运机动车罚款100元并记1分)。

(声明:该内容经AI精编) 查看原网页

精彩评论(10)

  • 网友10 2025-12-17 12
    支持限号,希望空气更清新
  • 网友9 2025-12-17 12
    限号刚开始,得适应出行安排
  • 网友8 2025-12-17 12
    虽然麻烦,但为空气好值得遵守
  • 网友7 2025-12-17 12
    环保政策越来越多,城市更注重环境
  • 网友6 2025-12-17 12
    得记得自己的尾号,不然罚款麻烦
  • 网友5 2025-12-17 12
    限号后交通会不会更顺畅?期待效果
  • 网友4 2025-12-17 12
    这样的政策很有意义,希望污染减少
  • 网友3 2025-12-17 12
    上班开车要注意尾号,不过为了环境值得
  • 网友2 2025-12-17 12
    新能源不受限太方便,我开新能源车不担心
  • 网友1 2025-12-17 12
    限号能改善空气质量,支持遵守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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