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男子12字评论引行拘5日 高院终审撤销处罚

2025年8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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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自网络)

2023年7月,湖南湘阴县居民肖某良在观看消防车救援视频后,于评论区留言‘还在搞豆腐渣工程,统一招牌?’。当地公安机关以该评论构成‘寻衅滋事’为由,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。肖某良不服处罚,先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

  • 2023年12月:汨罗市法院一审驳回诉讼,认定评论‘贬低政府形象’

  • 2024年4月:岳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认为评论‘引发不良影响’

  • 2025年6月:湖南省高院终审撤销处罚,指出‘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处罚明显不当’


法院在判决中强调,肖某良的评论虽存在不当,但未针对具体对象,社会影响轻微,仅需批评教育。肖某良获赔2377.6元人身自由赔偿金,同时主张9.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律师指出,根据《国家赔偿法》第35条,此次行拘未达‘严重后果’标准,9.8万元赔偿金主张可能被驳回。目前湘阴县公安局未就追责事宜作出回应。

(声明:该内容经AI精编) 查看原网页

精彩评论(10)

  • 网友10 2025-08-09 10
    依法维权不易,但司法公正值得点赞
  • 网友9 2025-08-09 10
    这是推动执法规范化的典型案例
  • 网友8 2025-08-09 10
    希望政府多听群众意见,别让小问题变大案
  • 网友7 2025-08-09 10
    公民监督权要保障,但表达方式需注意
  • 网友6 2025-08-09 10
    精神赔偿9.8万有点高,但维权意识值得鼓励
  • 网友5 2025-08-09 10
    5天拘留确实重了,批评教育足矣
  • 网友4 2025-08-09 10
    支持依法追责,避免类似误判再发生
  • 网友3 2025-08-09 10
    两年三审终获公正,法治进步真让人欣慰
  • 网友2 2025-08-09 10
    留言吐槽工程问题,语气可以更文明些
  • 网友1 2025-08-09 10
    执法也要讲证据,不能简单扣帽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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