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贿2.36亿余元,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

2025年12月8日

12月8日,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、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贿、滥用职权案。
经审理查明,苟仲文2009年至2024年利用职务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.36亿余元;2012年至2013年,苟仲文在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。
法院认定其犯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,数罪并罚后,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。
案件于2025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,庭审过程公开透明,苟仲文认罪悔罪,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。
本次审判彰显法治精神:通过对职务犯罪的严惩,维护了法律权威,向全社会传递了依法惩处腐败的坚定决心,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。

(声明:该内容经AI精编) 查看原网页

精彩评论(10)

  • 网友10 2025-12-08 17
    报道大案,让公众了解司法,增强法治意识。
  • 网友9 2025-12-08 17
    公开审判,彰显法律公正,维护社会稳定。
  • 网友8 2025-12-08 17
    腐败分子没有好下场,法治社会真好。
  • 网友7 2025-12-08 17
    大案判得及时,法治力量强,老百姓有安全感。
  • 网友6 2025-12-08 17
    审判程序公正,体现司法严肃性,保障人民权益。
  • 网友5 2025-12-08 17
    法官判得对,贪污受贿不能有,社会才和谐。
  • 网友4 2025-12-08 17
    打击腐败,让市场公平,企业能健康发展。
  • 网友3 2025-12-08 17
    学习法律,懂得违法要受处罚,以后遵守法律。
  • 网友2 2025-12-08 17
    腐败必须严惩,这样的判决让大家信服,法治越来越完善。
  • 网友1 2025-12-08 17
    这么大的贪官判死缓,法律很公正,以后更安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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